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委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推荐名额及条件
1.评选范围。在我区创新农村产业发展方式、引领农民增收致富和推动郊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各类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2.推荐名额。全市本次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10名,按照市委农工委要求各区推荐2名候选人,因此,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1名建议人选。
3.评选条件。
(1)参评人选应为区内认定的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
(2)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在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和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作用明显,具有较高的群众公认度;
(4)在促进农村创新创业、推动农村“调转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本地区评选活动的组织和推荐人选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推荐上来。
联系人:吴小可,申奇锦;联系电话:89350395。
另附:
1.关于开展“第五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候选人推荐书;
3.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拟推荐人选一览表。
中共房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房山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12日